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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和完善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9 1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艺党统〔2015〕6号

 

 

关于补充和完善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信息

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留学人员统战工作,需对我校留学人员的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教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曾在海外学习满一年以上并获得大学以上学历;

(二)公派出国进修、合作研究连续达半年以上,本人出国前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以上(或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高级访问学者;

 (三)在国内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曾在海外从事实习、进修、讲学、研究、演出、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逗留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回国人员;

(四)仍在海外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进修、研究或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大学学历以上人员;

(五)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子女、华裔学人和在广西生活或工作过的华侨、华裔学人;

(六)港澳学子于1997年回归之前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满一年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填写好《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联谊小组登记表》(附件1),并于11月9日(周一)前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及电子版报学校党委统战部。

(二)已经登记在册的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联谊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也需重新填写《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联谊小组登记表》。

学校党委统战部联系电话:0771-5325121;

学校党委统战部邮箱:tzb@gxau.edu.cn。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联谊小组登记表

2.广西艺术学院留学人员联谊小组已登记会员名单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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