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韦金玲教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近期,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桂委﹝2023﹞668号)通告,广西多个单位及个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荣誉称号。我校民盟总支副主委、舞蹈学院院长,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韦金玲教授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全校师生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校各项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认真履职、开拓进取,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